经银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深交所)审核,中信银行正式获得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试点业务资格,自此,中信银行将能够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从事债券交易和投资业务,投资品种进一步扩大至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的债券部分。
为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发展,2009年国务院、银监会、证监会先后发文,允许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交易试点业务。试点细则公布后,中信银行积极进行筹备,开展业务可行性分析,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及时向银监会提交了备案申请,同时向上交所及深交所递交了业务申请,并于近期顺利获得业务资格。
启动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试点,有助于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构建统一有序的债券市场。中信银行同时参与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将有助于拓宽债券业务投资平台,提升中信银行债券业务的盈利能力,丰富业务品种,为债券及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提供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