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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灵泰]山西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8种广告严重违法药品
2010-10-18

 

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羊藿三七片、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西帕依麦孜彼子胶囊、山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百癣夏塔热片、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八味石灰华丸、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疗癣卡西甫散、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眠安宁口服液、杨凌科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神麒口服液(消癌平口服液)等8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广告严重违法的药品。省食药监局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停止在我省的销售使用和广告发布活动,并在相应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各市食药监局应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停售决定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并对辖区内执行暂停销售情况监督检查,如发现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继续销售上述违法广告药品的,对有关药品立即封存扣押,依法进行处理。(温玉星)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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